胸推 打飞机 舌舔 踩背等按摩类服务违法吗
违法,服务者通过手部、胸部、舌头、脚部、工具等对顾客生殖器进行直接刺激以达到性满足都属于违法行为。其特点是明确涉及性器官接触,属于性服务的核心行为。实际上就是公安部2001年批复中的手淫行为,认定为嫖娼也是合法的。传统意义上的卖淫嫖娼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为获取金钱或者财物,非法与不特定的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的主体通常为男女当事人双方,主观是故意且明知。

2001年公安部的批复对卖淫嫖娼的行为进行扩大解释,卖淫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所以该主体即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方式也包口淫、手淫、鸡奸等。
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上述基本案情中介绍的“胸推”、“打飞机”“舌舔”“踩背”等按摩服务是不也也属于卖淫嫖娼行为的一种?在进行处罚时,不能一概而论,应当结合案情进行具体分析应用。我觉得应当结合案件本身、行为所发生的场所、以及场所经营的时间长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发生性关系等具体情况进行实际分析,再综合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罚。
关于胸推:胸推就是服务者用胸部(乳房)在顾客身体(如背部、腿部或敏感部位)进行摩擦或按压,通常带有性暗示。其特点是直接身体接触,以性刺激为目的,一般不涉及性器官直接接触。但如果服务者用胸部直刺激他人性器官,造成射精、性高潮的结果,其行为实际上就类似于公安部2001年批复中的手淫,所以认定为卖淫嫖娼是合理的。

关于打飞机:服务者通过手部、工具等对顾客生殖器进行直接刺激以达到性满足。其特点是明确涉及性器官接触,属于性服务的核心行为。实际上就是公安部2001年批复中的手淫行为。认定为嫖娼也是合法的。
关于舌舔:服务者用舌头对顾客身体部位(如耳部、颈部、敏感区)进行舔舐。其特点是直接黏膜接触,性暗示强烈,易被认定为性行为延伸。但要根据案件具体分析,如果服务者是用舌头舔舐他人的身体,而没有舔舐他人的性器官,则难以认定为卖淫嫖娼;服务者如果直接舔舐他人性器官,致射精、性高潮,其实际上也类似于公安部2001年批复中的手淫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
关于踩背:踩背是传统按摩技术,服务者用脚部在顾客背部踩踏以放松肌肉,但可能被滥用为性服务。其特点是本身为合法按摩技术,但结合其他行为可能具有性暗示。一般难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法律中关于卖淫的认定
2017年7月,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中对刑法中涉及卖淫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卖淫”的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实施类似性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卖淫”。“类似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口交、手淫、肛交等直接涉及性器官接触的行为。 在这里关于性器官接触可以分成两种情况理解:一种是外表性的性器官接触不插入;二是性器官的接触结合即性器官插入。从现行案例库中的指导案例(纪某奎组织卖淫罪中采用口交卖淫案,山东省胶州法院2022年鲁0281刑初121号刑事判决)可以看出支持的卖淫行为是性器官接触插入说,既包括传统意义的卖淫,也包括口淫、手淫、肛交等类似行为。
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或者单位合法注册开设的足疗店、洗头店内的“胸推”“打飞机”“舌舔”“踩北”等服务行为是否也是刑事犯罪中的卖淫行为存在一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要求行为具有“性交易实质”。如直接性刺激或性器官接触,也就是把持性器官插入说。





